1.媒體來源: ※ 例如蘋果日報、自由時報(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) ※ Yahoo、MSN、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上報 2.記者署名: ※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,請勿張貼,否則會被水桶14天 ※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:法新社 陳凱貞 3.完整新聞標題: ※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--->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不服京華城土地被扣押鼎越2度抗告成功 高院:北院理由不完備 4.完整新聞內文: ※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!違者刪除(政治類水桶3個月),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!可詳看版規 檢方持續偵辦京華城弊案,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現址土地獲准後,威京集團 子公司鼎越開發以地主身分提起抗告,高院發回更裁,北院仍裁准檢方聲請,鼎越不服又在 11月26日再提抗告。高等法院今天(2日)2度撤銷原裁定,將全案發回北院更裁,檢方能否 順利查扣土地,結果仍充滿變數。 檢方認為,柯文哲、彭振聲涉共同圖利沈慶京,違法獲得20%獎勵容積率,該部分屬犯罪所 得,估算不法利益約為111億7023萬6000元。北檢向北院聲請扣押鼎越公司所有坐落台北市 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(即京華城土地),以便日後追徵。 北院10月初裁准查扣土地,依照規定,鼎越不得進行土地買賣、移轉。但鼎越提抗告成功, 高院10月23日發回北院更裁,北院11月初再度裁准扣押土地。但鼎越仍不服,2度向高院提 抗告。這回鼎越又抗告逆轉勝,高院今再度撤銷裁定,發回北院更裁。 高院表示,北院以興建中的辦公大樓完工比例,作為計算鼎越公司所取得利益的數額,但此 案大樓完工進度,還有待調查釐清之處。 另外,高院指出,該土地既以信託名義移轉登記給銀行,依相關聯合授信契約規定,鼎越公 司現在是否能任意處分土地?是否會因目前未扣押,國家將來無從或甚難追徵鼎越公司所獲 犯罪利益?高院認為,北院裁定針對為保全追徵的「必要性」並未說明清楚,且理由不完備 ,故認定鼎越抗告有理。(責任編輯:許雅慧)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※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,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://reurl.cc/zpM6pQ 6.備註: 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(以天為單位),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,超貼者水桶,請? ※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(包含連結、標題等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web.org.tw), 來自: 49.216.193.9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web.org.tw/Gossiping/M.1733155194.A.EB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