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words2012 (づ′・ω・)
標題Re: [新聞] 台中小六生在校遭警帶走 被打傷老師不告
時間2024-12-03 00:31:16
對!
不告是應該的!
因為聽說學生有情緒問題
而且現在學生很害怕
看到警察就會怕
恐怕留下陰影
如果再被告
這處罰也太重了
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
國小生改過還來得及
如果學生行為沒到傷天害理
做老師的度量就大一點 不要去告
是不是!!!
※ 引述《Braum5566 (向上國中畢業生髮危機)》之銘言:
: 台中小六生在校遭警帶走 被打傷老師不告了
: 13:082024/12/02 中時 陳淑娥
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41202002326-260405?chdtv
: 台中市區某國小小六生今年3月遭員警帶走,市長盧秀燕今天震怒要教育局重懲重處,教育局長蔣偉民指出,校方允許警方進入校園把學生帶走,確實需檢討,相關懲處1周內出爐;另警察局表示,兩名員警11月份已遭處分,分別記申誡1次,該所所長則遭調職。
: 蔣偉民指出,校方允許警方進入校園把學生帶走,這點確實需檢討,會對學校相關人員進行處分,1周內懲處結果出爐。另學生拿棒球打老師,他覺得本末不應倒置,老師是在維護他本身自由權益部分。
: 校方指出,學生當時揮棒打老師,老師因怕學生再揮棒而抱住他,老師左大腿也受傷。
: 警察局表示,該老師因要提告傷害而報警,警方將該師及學生帶回派出所作筆錄,做完筆錄後,學生家長到派出所跟老師解釋,老師決定不提告,但因筆錄已製作完畢,將函送少年法庭參辦。
: 警察局指出,2名員警法律認知錯誤犯了兩個疏失,其一,警察不能到校園隨便帶走學生;其二,12歲以下,即使有傳票也一樣,要有監護人陪同,2名員警11月份已遭處分,分別申誡1次,該所所長則遭調職。
: 備註:
: 不告了,皆大歡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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