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! 不告是應該的! 因為聽說學生有情緒問題 而且現在學生很害怕 看到警察就會怕 恐怕留下陰影 如果再被告 這處罰也太重了 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 國小生改過還來得及 如果學生行為沒到傷天害理 做老師的度量就大一點 不要去告 是不是!!! ※ 引述《Braum5566 (向上國中畢業生髮危機)》之銘言: : 台中小六生在校遭警帶走 被打傷老師不告了 : 13:082024/12/02 中時 陳淑娥 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41202002326-260405?chdtv : 台中市區某國小小六生今年3月遭員警帶走,市長盧秀燕今天震怒要教育局重懲重處,教育局長蔣偉民指出,校方允許警方進入校園把學生帶走,確實需檢討,相關懲處1周內出爐;另警察局表示,兩名員警11月份已遭處分,分別記申誡1次,該所所長則遭調職。 : 蔣偉民指出,校方允許警方進入校園把學生帶走,這點確實需檢討,會對學校相關人員進行處分,1周內懲處結果出爐。另學生拿棒球打老師,他覺得本末不應倒置,老師是在維護他本身自由權益部分。 : 校方指出,學生當時揮棒打老師,老師因怕學生再揮棒而抱住他,老師左大腿也受傷。 : 警察局表示,該老師因要提告傷害而報警,警方將該師及學生帶回派出所作筆錄,做完筆錄後,學生家長到派出所跟老師解釋,老師決定不提告,但因筆錄已製作完畢,將函送少年法庭參辦。 : 警察局指出,2名員警法律認知錯誤犯了兩個疏失,其一,警察不能到校園隨便帶走學生;其二,12歲以下,即使有傳票也一樣,要有監護人陪同,2名員警11月份已遭處分,分別申誡1次,該所所長則遭調職。 : 備註: : 不告了,皆大歡喜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web.org.tw), 來自: 111.240.156.11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web.org.tw/Gossiping/M.1733157078.A.9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