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FT6034 (耐心等待)
標題Re: [問卦] 一堆護航老師的確定?台灣是法治國家欸
時間2024-12-03 07:53:02
警方說明了,入校園,做筆錄,都是依照程序進行,合法的。
瑕疵的地方是沒著便服,記申誡處分。
台中市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所長蔡明松回應,
依據警政署相關規定,進到校園要會同學務主任以上層級,這部分同仁有做到,
規定也說盡量低調,若非緊急應以便服、偵防車出勤,
這部分有疏失,分局也立即處分,證實2名員警遭記2支申誡,依相關規定記出行政處分。
※ 引述《salu005 ()》之銘言:
: 小孩拿球棒打你你報警,OK,情理法都站得住腳,法律會還你一個公道
: 但警方逕入校園直接將老師和小孩"一起"帶回警局製作筆錄,你身為老師非但沒有阻止沒
: 有拒絕還配合?事後還全部推給警方,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吧
: 一堆人還在護航老師校方何錯之有,sure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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