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shokotan (しょこたん)》之銘言: : 現在的台灣講求一個人權 : 死刑犯重刑犯殺人犯,他們有罪,可教化,應有人權 : 在獄中很乖,親筆寫道歉信有悔意,吃齋唸佛經信上帝 : 民主人權的台灣該直接特赦所有死刑犯重刑犯殺人犯吧? : 大法官、法院法官跟台灣多數民意,該推動全面特赦吧? : 犯錯又沒什麼,美國都特赦杭特了,台灣會特赦壞人嗎? 在監獄度過了相當時間後,是否真的有達到「改造」的效果、「使當事人起到反省」的作 用,這是在總統特赦時必須考量的 如果任意特赦死刑犯、重罪犯,一旦放錯人且出獄後再作奸犯科,這不可能會是當局願意 承受的 就算有「付保護管束」的處分,結果也不會有多大的不同 且別忘了,美國方面的說法是因為受到「不公平對待」,因此才會出現這事 但在台灣的環境下,仍必須靠多重面向來考量,不能單憑一己之見就亂來 否則造成的社會性後果可是不堪設想的。 多數民意不代表可以違背法律,一切仍得依法辦事才行。 -- 長亭外,古道邊,芳草碧連天。晚風拂柳笛聲殘,夕陽山外山。 天之涯,地之角,知交半零落。一壺濁酒盡餘歡,今宵別夢寒。 長亭外,古道邊,芳草碧連天。問君此去幾時還,來時莫徘徊。 天之涯,地之角,知交半零落。人生難得是歡聚,惟有別離多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【現代】李叔同《送別》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web.org.tw), 來自: 27.125.245.164 (馬來西亞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web.org.tw/Gossiping/M.1733184143.A.0E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