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友問 有沒有懂法律的說一下 我朋友(後稱S)和她的前隊友(後稱T)以前組了樂隊並共同創作了一首歌曲,作曲是S而作詞的是T。S和T後來解散了樂隊並各自成立了新的樂隊。 有天S打算支持一下T成立的新樂隊所以去看她們的live。但T和她的樂隊成員突然在live期間演奏了這首她們倆共同創作的歌曲,我的朋友S聽到後一邊哭一邊跑走了。 我想問的是: 1、如果T在公開場合下演奏這首歌曲算不算侵權?有沒有什麼法律可以控告她? 2、可不可以要求T不要演奏? 3、如果對方演奏可不可以要求她們支付版權費? 4、如何才能追回S -----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6a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web.org.tw), 來自: 110.25.160.3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web.org.tw/Marginalman/M.1725879065.A.969
rainkaras: 記得不要說想演奏春日影是你們的自由 09/09 18:51
aioiwer318: 這部我看過 09/09 18:52
Himiko9975: 作業自己寫 09/09 18:52
amsmsk: 一輩子 09/09 18:53
CocoHayashi: 這兩人我認識 09/09 18:54
rainkaras: 樓上當事人 09/09 18:55
jiwalliam: 我認識 09/09 18:56
PogChampLUL: 一輩子 09/09 18:59
diefish5566: https://imgpoi.com/i/LELR2D.png 09/09 19:01
Murasakisalt: 一輩子 09/09 19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