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youtu.be/ZjBbO6F3P40
台灣恐龍們也該接受一下這種洗禮 成天在那兩公約 要人和解 怎不先挨一頓胖揍 對ㄚ -- 本人在此宣誓,絕不向法院提告任何一位在此篇文章中推噓文的鄉民 判決字號 112年憲判字第8號【誹謗罪案(二)】 即使表意人於合理查證程序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實非真正,如表意人就該不實證據資料之引 用,並未有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情事者,仍應屬不罰之情形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web.org.tw), 來自: 1.173.84.6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web.org.tw/Marginalman/M.1726226472.A.662
nexerodo: 而且美國新加坡日本有死刑 台灣就只想學歐豬 09/13 19:22
kitune: 台灣法庭幾時要效法美國這麼開放 09/13 19:22
ILoveMegumin: 台灣最兇的法官都在監察院留名了 09/13 19:24
ILoveMegumin: 問就是移送懲戒 09/13 19:24
kitune: 台灣瘋狗只能被養去咬政敵 09/13 19:25
windowred: 你該害怕吧 這就是被FBI抓到的下場 09/13 19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