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公司搬家,搬到老闆住處隔壁,公司與老闆住處是兩戶,但就差一個腳步的距離就到 老闆家 搬家後,老闆住處所有的包裹、他買的菜(他自己家裡要煮飯)、外送等都叫員工拿、中 午午餐也叫員工幫忙買回,甚至還要員工幫忙組裝他們家的傢俱 因為老闆個性就是如果你拒絕,就拿工作事項釘死你,針對到爆! 請問這些事情有無違法之處? (目前有打算離職,但還是很賭爛!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web.org.tw), 來自: 150.116.141.11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web.org.tw/Salary/M.1732394262.A.325
noli523: 如果你不是秘書職務的話…(秘書職務我覺得這些工作內容 11/24 08:01
noli523: 大部分聽起來都很合理)如果不是的話,這有職場霸凌的跡 11/24 08:01
noli523: 象,有職安法吧,可能可以收集證據去檢舉了 11/24 08:01
kunihide7429: 搜證、檢舉到勞工局、離職 11/24 08:58
cici5566: 不高興就離職,最直接暴力的辦法 11/24 10:34
cici5566: 因為各種原因不離職,那就活該被壓榨 11/24 10:34
features: 公私不分的老闆 碰到還不快逃? 11/24 13:09
cityhunter04: 老闆有沒有給你薪水?有給有什麼問題! 11/24 13:18
homygodpppk: 把他全作錯,這種的要天兵治 11/24 15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