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saisai9230 (小為)
標題[新聞] 人妻打電話「老公偷吃ing」 小三接起嗆:我們正在一起
時間2023-08-08 08:56:39
人妻打電話「老公偷吃ing」 小三接起嗆:我們正在一起
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30807/2555683.htm
記者黃翊婷/綜合報導
南投人妻小慧(化名,以下人名皆同)發現從事水果批發工作的丈夫阿龍外遇,並與女看
護工玲玲以平均每個月1、2次的頻率發生性行為,2021年6月11日她打電話給丈夫,接聽
的人竟然是玲玲,甚至還對她嗆聲,「妳還沒有睡覺喔?我們現在在一起」,憤而決定提
告求償。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,判玲玲應賠償小慧15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https://cdn2.ettoday.net/images/2780/d2780949.jpg
▲阿龍外遇玲玲,老婆打電話來,他還會要求玲玲不要出聲。(示意圖/CFP,與本文當
事人無關。)
小慧在判決書中主張,阿龍在從事水果批發工作期間偶然結識玲玲,平時聊天都會提及與
老婆、子女相處的事情,玲玲明知丈夫已婚,仍在2020年5月間相約前往摩鐵發生性行為
,之後便以每個月1、2次的頻率持續發生性行為,最後一次則是在2021年5月25日。
小慧控訴,2021年6月11日她撥打電話給丈夫,接聽的人竟然是玲玲,而且還對她嗆聲,
「妳還沒有睡覺喔?我們現在在一起」,事後質問丈夫,丈夫才承認外遇,而且每次發生
性行為之後,玲玲都會索討金錢,長期下來已經獲利數萬元,讓她感到十分氣憤,因此決
定提告求償30萬元。
對於正宮的指控,玲玲辯稱,她自始至終都不知道阿龍已婚,雖然兩人有發生過性行為,
但頻率不高;此外,她曾在對話中說出「Maff」(印尼語)即對不起這句話,那是因為多
次未接到電話的禮貌性道歉,不是針對與阿龍交往的事情說對不起。
阿龍則到庭證稱,他有明確告知玲玲自己已婚的身分,小慧打電話來時,還曾要求玲玲不
要出聲,「她有問我為何禮拜天不能帶她出去,我有說禮拜天我要陪老婆、小孩」,兩人
第一次發生性行為是在2020年5月初,最後一次是在2021年5月齋戒月結束後,都是在同一
間摩鐵,頻率大約每個月2、3次,每次都有金錢交易,「我主動拿錢給她,她要求要買東
西,我會再另外給錢,我跟她說這是性交易」。
南投地院法官認為,從上述證詞中可知,玲玲應當是在知悉阿龍已婚的狀況下,仍與對方
發生性行為,的確侵害到小慧的配偶權,不過,針對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次數與頻率,由於
小慧的主張和阿龍的證詞不同,加上未能提出其他積極事證,因此僅能認定次數為「至少
1次以上」,最終判玲玲應賠償小慧15萬元較為適當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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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jeff0811: 看到罕見關鍵字 齋戒月 08/08 09:03
推 LSW1990: 判了不繳錢就好囉 08/08 09:37
噓 kensmile: 真是智障,嗆人妻會比較好 08/08 10:54
→ kensmile: 偷吃,還嗆,蠢到有剩 08/08 10:55
推 wiimas: 有人知道包養SD是什麼嗎 08/08 10:55 → jasonyu1011: 數萬元! 玲玲 妳被騙了啦 08/08 12:18
→ jasonyu1011: 但 沒關係 吃虧就是佔便宜 08/08 12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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