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ilentBob: 保存在腹部@@ 10/14 11:30
推 jeangodard: 好酷ㄛ 斷指吃進去嗎 好像宿癱 10/14 12:08
噓 deadair: 竟然要靠天譴喔 10/14 12:11
推 aarzbrv: 裁判書有「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、被告受傷照片」: 10/14 12:36
推 aarzbrv: 斷指是高雄長庚保存的,被告敢吃小的也服了! 10/14 12:38
推 Shiver705: 宿儺 10/14 12:54
噓 edward198791: 中指目前斷裂保存在腹部 ... 10/14 12:55
→ SCLPAL: 保存斷肢吧?黑傑克還甚麼作品看過 10/14 12:58
推 aarzbrv: 如果被告的手斷到被改造成剪刀手愛德華就不叫報應惹 10/14 12:58
推 wynton: 有病 10/14 13:03
推 aarzbrv: (接回斷指前還要動腸胃外科手術唄?還是要用哈姆太郎法 10/14 13:06
推 aarzbrv: ,錯!哈姆立克法逼被告把斷指吐出來接回?) 10/14 13:06
推 roceskate: 腹部? 10/14 13:22
→ tobbaco: 只是暫時接在血管充足的地方 10/14 13:25
推 kiry3333: 政府無能,只能靠天譴 10/14 13:28
推 aarzbrv: 照15樓的說法大概是每天洗澡就會看到腹部有不隨意的中指 10/14 14:15
推 maplefoxs: 原來可以保存在腹部喔 10/14 14:16
推 aarzbrv: 好唄,每天洗澡看到中指對自己挑釁勉強算報應…… 10/14 14:17
→ q30805q: 之前有朋友手受傷也是縫合在肚子上等幾個月後才拿出來 10/14 14:39
推 kids1991: 保存在腹部,確實有這方法 10/14 14:59
→ Oeagrus: 宿儺 不是宿癱 10/14 15:05
推 DYTwu: 犯罪證物損毀 不起訴處分(? 10/14 15:16
噓 KingChang711: 真正的天罰在這﴿?政府真無能,神都看不下去了 10/14 15:26
推 NCUking: 去年三月犯案 現在還在外面趴趴走 台灣司法笑死 10/14 15:38
推 maplefoxs: 為什麼不能早點縫回去呢 10/14 16:30
噓 LSW1990: 嗯,老天比台灣司法有用 10/14 16:50
推 ga278057: 好酷喔保存在腹部,醫學真神奇 10/14 16:53
噓 blueskymilk: 好酷喔 去年三月到現在都不用被關 10/14 17:30
推 kenou: 受害者我家人他可能手早就被打斷了! 10/14 18:41
推 tmtm39: 指侵別人遭天譴,死好 10/14 19:37
推 jack0216: 爽啊 10/14 21:30
推 yeeouo: 法律至上的都閉嘴了 10/14 22:37
推 LGham: 去死一死啦低端垃圾 又毀了一個人 操他媽的 10/15 00:12
推 pippen1522: 爽 死低端 10/15 05:26
推 fastfu: 保存在腹部是什麼情形 10/15 23:18
→ fastfu: 那些噓文的到底有沒有素養啊,不要整天只想著包青天而沒 10/15 23:19
→ fastfu: 有司法 10/15 23:19
噓 steven1220: 司法跟屎一樣,判刑都沒有公平正義,法律人難道都不 10/16 00:45
→ steven1220: 羞愧都不覺得不合理嗎?還是唸了半天就只是法匠,永 10/16 00:45
→ steven1220: 遠都說法律就這樣寫 10/16 00:45
推 NinjaQ: 台灣讀法律的不意外拉 10/16 22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