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RRADA (HIRO)
標題[新聞] 18歲男約女網友「啪啪」竟偷拍 朋友CALL
時間2023-11-07 11:47:43
18歲男約女網友「啪啪」竟偷拍 朋友CALL她察覺「怪怪的」報警
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31107000015-260402?chdtv
2023/11/07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
台北市1名18歲陳姓男子,透過
探探交友軟體認識16歲的少女小花(化名),陳男於去年7
月邀約小花到他住處「啪啪」,竟趁小花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手機偷拍整個過程,剛好小花
的
朋友打電話給她,因說話怪怪的,讓朋友的父親以為她被性侵因而報警,警方調查時察
覺有異得知上前,小花的父親因此提告,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,
處有期徒刑2年,緩刑5年。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陳男透過
探探交友軟體認識
小花(案發時剛滿16歲)後,邀約小花於2022年7
月28日至其北市住處。並在與小花性交前,在小花不知情的情況下,將行動電話放置於床
尾並開啟錄影,拍攝兩人性交之性影像。嗣小花友人連絡她,察覺小花言談有異,
友人父
親誤認小花遭陳男性侵故報警處理,
陳男於警方調查性侵案時表示有拍攝過程影片,並交
出手機解鎖供警方取證而自首接受裁判。
法院斟酌陳男於偵查中始終否認犯罪,辯稱係經小花同意而拍攝云云,考量陳男行為時年
方18歲,自稱拍攝之動機乃為證明兩人是合意性交,無其他用意。
法院審酌,被告前述自稱之犯罪動機、目的,偷拍之手段,以及其素行、智識程度、生活
狀況,雖一度不願坦然面對所為,但終能坦承不諱,深表悔悟,並與A女達成調解,分期
賠償15萬元。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,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
,處
有期徒刑2年,緩刑5年。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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畫、聲音、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,亦同。
備註:
太瑟禽了吧
啪啪時還跟朋友通電話 還被朋友的爸爸聽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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噓 data1728: 怪怪的??? 11/07 12:45
推 fashsboy: 居然以為有行房記錄器就沒問題?好傻好天真。 11/07 13:31
推 TSMininder: 別人在講電話還一直撞 11/07 13:33
推 yenyolu: 這是在業配交友app嗎? 11/07 14:44
推 boggicer: 我哥上包養網被我抓包.. 11/07 14:44 → Csir: 正在下載 11/07 15:21
推 aarzbrv: 樓上西捨吔! 11/07 15:40
推 gorilla800: 業配APP嗎?為什麼打砲還會接電話 11/07 16:04
推 hook99: 還好有錄影 11/07 16:23
噓 cityhunter04: 還好有行房記錄器…不然就要被關了 11/07 17:00
推 Chiason: 有人包養過洋鬼子嗎 11/07 17:00 → krabs5566: 18歲就在約,反觀我 11/07 17:01
推 aarzbrv: 回樓上:沒關係,西捨到現在還在汪踢約但不確定成功率! 11/07 17:14
→ likeair: 但是他約過大概60個女生見面吃飯運動 11/07 17:56
推 KSUGOD: 很會玩 11/07 21:07
→ aa474747: 要來下載了 11/07 21:32
推 Markell: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11/07 21:32 推 ganzhe1219: 怪怪的是怎樣才會被發現 11/07 22:30
→ njunju: 18歲就能用過時軟體免費約到嫩妹 是要逼死多少個中年火山 11/07 23:46
→ njunju: 孝子 11/07 23:46
→ njunju: 愛愛還會被朋友爸發現 是有多蝦…… 11/07 23:47
→ ashburr: 只要人帥,都嘛好約,嫩妹只看臉好嗎。 11/08 00:00
推 fuoya: 有人被洋鬼子包養過嗎 11/08 00:00 → aofuwa: 不要偷拍,女生也滿16歲合意交合就無罪了 11/08 21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