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leolarrel: 沒用啦 02/10 16:13
→ labiron: 結果是單一個案 爆料的人會不會很寂寞阿 02/10 16:18
→ sazabijiang: 基本上沒什麼用 02/10 17:48
→ KOFKOF: 錢給到位就沒差 02/10 17:51
推 GoldDeath: 外商待10年來只碰過當天早上收電腦的,10分鐘很High.. 02/10 17:56
推 waakye: 預告期的薪資全算進去不就合法了 02/10 18:02
推 chanicen: 大量解僱會被政府單位關切,有點錢的跟你談高於資遣費請 02/10 18:04
→ chanicen: 你馬上自願離職就不用通報了,某電商先前也是這樣 02/10 18:04
→ hackfox: 合法理由一直都有啊 02/10 18:15
推 pakery: 之前在煙商也是要你滾然後給封口費啊爽爽 02/10 18:20
推 sazabijiang: 聰明又摳門的外商HR會問你接不接受3.6個薪水當額外 02/10 18:48
→ sazabijiang: 資遣費,雙方都省事不用申報解雇跟失業給付 02/10 18:49
推 C6H8O7: 資遣錢有到位就好啊 還能領補助 最怕那種資遣不給錢的垃圾 02/10 18:51
→ C6H8O7: 公司 02/10 18:51
推 cblade: 有給資遣費就好啦 02/10 19:52
→ kevinmeng2: 錢給到位,誰管你資遣提早通知…就算提前30天,我多 02/10 19:59
→ kevinmeng2: 給你60天的薪資還怕違法? 02/10 19:59
→ lingerptt: hr的賣點,專業處理,十分鐘,早就規劃部署 02/10 20:22
推 cmelo1515: 沒什麼產出當然什麼都不用交接啊 02/10 21:13
→ peter98: 有給該給的離職預告期的薪資+資遣費 就沒關係 02/10 22:13
→ heatlion: 有聽過全高階主管被突襲降薪 共體時艱 02/10 23:07
噓 AccLaborGo: 不然要怎樣,幫你辦歡送會嗎?領滿錢又不用整理交接 02/10 23:10
→ AccLaborGo: ,最爽的離法了 02/10 23:10
→ mainsa: 合情合理 半導體廠最怕有人搞事 台灣美光還被支國間諜偷 02/11 00:44
→ mainsa: 過機密 後來搞到進公司像過海關一樣 無預警裁掉 然後講完 02/11 00:44
→ mainsa: 直接收識別證讓你電腦都摸不到才能確保不會最後搞一波大 02/11 00:44
→ mainsa: 的 02/11 00:44
→ wzmildf: 外商砍人都馬給你一堆錢請你自己離職,所以不會通報資遣 02/11 01:21
推 yudofu: 直接拿錢不用交接有什麼不好,難道還要演依依不捨的國中畢 02/11 08:41
→ yudofu: 業典禮的戲碼? 02/11 08:41
推 xvited945: 因為很多人覺得自己能力不應該會是被裁的那位,應該要 02/11 10:03
→ xvited945: 坐下來好好談,而不是10分鐘內滾蛋,這已經不是錢的問 02/11 10:04
→ xvited945: 題,是自尊心問題 02/11 10:04
推 GroveStreet: 資遣費跟預告期薪資給好給滿,當天叫你走人也合法 02/11 10:11
推 pujos: 不合法 02/11 10:15
→ pujos: 台灣資遣不是單單給滿錢就能叫你走的 02/11 10:16
→ pujos: 員工爭執的話,這事沒這麼容易的 02/11 10:17
推 pujos: 我們部門前面之前一個要資遣的,整整搞了兩年,條件才說服 02/11 10:21
→ pujos: 他,讓他簽送他走 02/11 10:21
→ pujos: 台灣不是美國,沒有什麼給滿就能要員工走這回事 02/11 10:21
推 furio: 純推樓上,台灣要資遣人沒哪麼簡單,除非虧損部門裁撤且 02/11 10:36
→ furio: 不再找新人,否則告勞資糾紛公司都很麻煩 02/11 10:38
→ furio: 說給資遣費就可以的,碰到員工不簽名,資遣費不領, 02/11 10:43
→ furio: 打回復雇傭關係訴訟,內行的人資這時候就軟掉了 02/11 10:45
噓 furio: but!公司說要資遣你,你簽了同意書,再來說公司不仁, 02/11 10:56
→ furio: 政府無能就太晚了,你都同意了叫人家怎麼幫你 02/11 11:00
推 MBAR: 總之給好給滿就能走不是誤會。台灣要資遣人確實需要滿足一些 02/11 11:11
→ MBAR: 條件,但會被資遣的就是同意公司這樣做啊… 02/11 11:11
→ MBAR: 你看像某個很會跑步的大廠,連錢都不願意給還鬧成這樣 02/11 11:11
推 pujos: 台灣法律實際上非常偏員工,搞出跑步那事件,就是因為該員 02/11 11:16
→ pujos: 連自己權利義務有哪些,都不知道鬧出來的笑話 02/11 11:16
→ pujos: 還跑勒,看完那篇文章,我都不知道到底是誰有問題 02/11 11:17
→ pujos: 要是遇到我之前要資遣那位仁兄,搞到你整個部門雞犬不寧, 02/11 11:18
→ pujos: 人家日子還爽爽過 02/11 11:18
噓 peter98: 10分鐘才好...台廠一堆交接根本吃屎 02/11 11:21
噓 nk10803: 不管辣 政府無能 02/11 11:46
推 xvited945: 自願離職交接是正常的,資遣誰跟你交接啦?都是東西收 02/11 13:24
→ xvited945: 一收走人,至少我看過的台廠跟外商都是這樣,差別在於 02/11 13:24
→ xvited945: 外商是給你一大包叫你滾,台廠是有一些條件要滿足、一 02/11 13:24
→ xvited945: 些程序要跑。IBM之前一位20年的資深業務經理就是不爽 02/11 13:24
→ xvited945: 被資遣跟公司打官司打贏,還上新聞,所以不是每個人都 02/11 13:24
→ xvited945: 拿一包10分鐘走人好爽 02/11 13:24
推 antibaimu: 上一篇找不到人,這一篇裁員 02/11 13:34
→ wxtab019: 不用交接表示他做的事也沒什麼重要性吧 隨便可以取代 02/11 14:04
推 GroveStreet: 補充一下,我那句推文的前提是符合勞基法第11條的情 02/11 17:16
→ GroveStreet: 況啦,一般公司也不會沒事資遣員工呀 02/11 17:16
→ KY1998: 台商多的是把你搞到自己離職吧,外商這樣才讚,不用交接 02/11 17:41
→ KY1998: 又給錢 02/11 17:41
→ applebird: 查無不法啊 02/11 18:11
推 MBAR: 最近很會跑步的大廠厲害的是賈伯斯手下那件事唄 02/11 18:54
推 Coffeewater: 美國公司都這樣 Fire人很快 02/11 20:22
→ cphe: 沒有什麼人是不能取代的,有制度的公司本來就不可能只有一 02/11 22:28
→ cphe: 個人會某樣東西,不是什麼不用交接就不重要這回事 02/11 22:28
推 hyuchi0202: 台灣公司怕被搞就會叫你走人 預告期的錢補給你啊 02/11 23:56
→ hyuchi0202: 通常就資遣費+1-2個月 當天直接走 02/11 23:57
推 sazabijiang: 不用交接可能表示平常公司就有做好知識管理,不會讓 02/12 00:29
→ sazabijiang: 員工藏一手還要拜託他離職前交接。 02/12 00:29
→ Iemarah: 廠商:不排除出走… 02/12 03:16
→ Iemarah: 不需交接的另一個可能是 你這項目公司不想run了 02/12 03:17
推 jonse: 有些人還很天真,以為台灣人便宜,以為不會被裁 02/12 07:24
噓 cheug0653: 用賠錢當理由啊 02/12 12:15
推 flyawayme: 大量解僱又沒罰很多 小錢 02/12 17:59
噓 qaz12453: 重點遣散的錢 其他不重要吧 02/12 23:23
→ leptoneta: 確認僱傭存在可以要好幾年的錢 反倒在意資遣費小錢 02/13 09:19
→ sc1: 撲面裁魯蛇 曝街 放生 吳博毅 02/14 16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