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不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,但碰到了還是來跟版友請教一些細節。 時間序 去年底有工作失誤,因而被公司申誡乙支。 今年一月底得知有工作改善計畫須完成,截止日為2/24, 在第一時間已跟主管說明2/24須請特休。 2/23 確實交付工作改善計畫表的工作目標,當天下午因臨時維運事件, 主管沒有找我完成工作改善計畫表。(討論達成狀況及後續改善,並簽名) 2/24 請假,當天被主管告知工作權限暫時收回。 2/25 求婚成功XD 3/1 主管約談完成工作改善計畫表,討論實際達成狀況及後續改善,並簽名。 然後人資就過來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資遣我。 我主張我有工作意願,拒絕簽屬任何有關離職的相關文件,也拒絕交還工作設備。 但工作設備的部分經協調後,簽屬保證在最後工作日之前不能檢視存取我的工作電腦 的個人資訊檔案,然後交還工作設備。 公司告知最後工作日為3/11(3/10交接)並給予20天預告工資。 下個月薪資入帳3/1-3/11的薪資及資遣費。 我方告知我有意願繼續提供勞務,會在後續提出勞動調解。 3/2 依人資告知的權利向主管請3/2,3/3的謀職假。寄出不當解雇存證信函。 3/3 預計要向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 或是 聲請法院行勞動調解程序。 一些問題想請教 1.法扶-勞動部專案申請條件為勞資調解失敗,版上爬文建議可以直接填具"勞動調解 聲請書狀"提出於法院,或是直接寫好勞動起訴書狀提告,兩個步驟都會讓法院先啟動 勞動調解,但由於我兩個都不太會寫,需要法扶律師的協助。 致電市府法律諮詢也是建議可以申請勞工局調解,調解失敗申請法扶律師再走一次上面流 程,這個建議是可行的嗎?因salary板友對於勞工局的評價似乎都不太好lol。 2.公司人資有私下致電詢問,是否在政府機關調解之前,可以再次與公司協商,除了復職 外可以有所補償,連是不是提出一筆錢都講出來了。應該可以不用鳥他直接走調解吧? 我主張訴求是繼續提供勞務,公司非法解雇,那如果要對價的話這筆錢該如何計算? 3.人資詢問我如果主管不需要我提供勞務的前提下,3/10的設備交接是否可以提前至3/6 答應他,會有什麼問題嗎? 4.主張希望繼續提供勞務,但人資告知有謀職假的權利,所以應該是可以請的吧? 以上,煩請解答。 另外謝謝板上各位的資訊,及kazami1110大大的SOP,受益匪淺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web.org.tw), 來自: 1.168.137.10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web.org.tw/Salary/M.1677767435.A.F90 ※ 編輯: Muri5566 (1.168.137.109 臺灣), 03/02/2023 22:31:49
soga0309: 你寫3/1經協調 所以是勞資雙方同意?如果你也同意被解 03/02 23:00
soga0309: 僱並3/11離職的方案後面何來不當解僱?如果你不同意又主 03/02 23:00
soga0309: 張要持續提供勞務,那怎麼還請謀職假(因解僱而有的補償03/02 23:00
soga0309: )?看不懂你要什麼 03/02 23:00
z030060374: 要先調整職務 不行才資遣 直接說資遣這人資也很厲害什 03/02 23:00
Reji: 有人可以分析一下包養平台的差異嗎 03/02 23:00
z030060374: 麼都不清楚03/02 23:00
z030060374: 如果是公司仍要直接資遣就直接告啊 人資跟主管的要求 03/02 23:02
z030060374: 一律不予回應03/02 23:02
z030060374: 喔 對了 這時候你要開始蒐集自己工作有正常的證據跟保03/02 23:02
z030060374: 存好自己的工作內容所有文件 03/02 23:02
Hathael: 那個包養網人最多XD 03/02 23:02
cdwu503: 看起來是PIP後的資遣,公司應該會拿改善未達標來吵吧03/02 23:33
naifing: 噓你放閃QQ 03/03 00:09
naifing: 他要用11條5款的不能勝任去資遣你就要提出客觀舉證,如果03/03 00:14
naifing: 只是主觀認定或是標準過高應該會敗,而且違法資遣會有記 03/03 00:16
naifing: 錄,所以才會後來轉回來說調解復職吧==03/03 00:16
yovroc: 我妹上包養網被我發現= =03/03 00:16
naifing: 一般不能勝任通常是像斷了手腳之類明確無法再適任工作這 03/03 00:18
naifing: 種客觀認定,績效什麼的通常都是拿來唬老實人的 03/03 00:19
giacch: 20天預告工資, 不到三年? 留下來也是黑, 不如迎接新生活 03/03 00:29
SaoirseH: 謀職假就請啊,反正是人資說的~ 03/03 00:33
SaoirseH: 但因為你沒有簽名也沒有證明 覺得好像對於之後上法院不03/03 00:34
helgalie: 隔壁桌的人竟然在討論包養...03/03 00:34
SaoirseH: 太好 膽你就怪人資就好了顆顆03/03 00:34
SaoirseH: 但沒有簽任何文件是正確的~ 03/03 00:34
leptoneta: 提出一筆錢? 那就請他拿出一年年薪來和解03/03 00:43
leptoneta: 以防萬一 3/13還是要去上班 事實上證明你的工作意願03/03 00:44
kazami1110: 建議你不請是為了不給對方抓小辮子 既然已經請了也沒03/03 01:22
OREOMZA: 樓上是不是被包養03/03 01:22
kazami1110: 辦法 03/03 01:22
kazami1110: 到了法院上 資方多骯髒的手段都用得出來 還是小心為上03/03 01:23
naifing: 你要搞清楚前後因果順序,要資遣就是要給預告跟謀職假03/03 01:35
naifing: 你現在就是認為他違法資遣,然後表現留職意願,這樣怎麼 03/03 01:36
naifing: 怎麼想都不會請謀職假啊,當然你同意資遣的話又是另一回 03/03 01:38
punjab: 未看先猜這包養 03/03 01:38
naifing: 事了,合法請假。03/03 01:38
medama: 加油03/03 02:45
sc1: 資方違法事實要看金額多少,小額訴訟會強制合解03/03 08:45
yesman1214: 求婚成功也要列入,笑死 03/03 09:01
yesman1214: 沒能力的才會搞甚麼上法院的,會叫一個人滾一定有原因03/03 09:02
sashare: 一定又是這包養03/03 09:02
lalalahu: 請謀職假寄出不當解雇存證信函,代表接受,不是自打臉嗎03/03 09:15
is1128: 樓上+1,不過HR還真的聰明,我看早就處理好了03/03 10:16
kazami1110: 慣老闆打手yesman1214 又出來打嘴炮了呢03/03 10:42
alox0330: 35樓資方代表出現啦!!03/03 11:34
bob81: 人資沒有誤導啊,公司的立場就是付費資遣,你當然“有權利 03/03 15:40
sijiex: 包養平台不意外 03/03 15:40
bob81: ”請謀職假 XD 03/03 15:40
banana321: 建議開始錄音 03/03 18:08
banana321: line也是可以對話錄音的 03/03 18:08
yesman1214: 這版廢物真多 03/04 04:47
andy50814: 樓上老闆 03/04 08:12
VLADINA: 覺得包養網EY嗎 03/04 08:12
kazami1110: yesman1214 您的禮品公司最近生意還好嗎 我看粉專很久 03/04 11:24
kazami1110: 沒更新了欸 03/04 11:24
ELclaire: 你真的想留下來嗎? 03/04 11:45
q2520q: 錄音你沒有經過對方同意,你拿出來也沒辦法當證據,而且你 03/04 22:37
q2520q: 開頭就要錄到說對方同意錄音的話開始才能算 03/04 22:37
odemagus: 包養網站葉配啦 03/04 22:37
ithil1: 誰說私下錄音不能當證據? 03/05 00:30
ithil1: 在勞資糾紛中,私下錄音以保護自己權益,未必不能當證據 03/05 00:33
kazami1110: 第三者錄音拿出來才沒有效用 如果是當事者雙方沒問題 03/05 01:23
features: 看起來就算留下來也是等著被弄而已吧 03/05 09:28
h129875230: 拿個一年薪資 03/05 11:19
yes500: 記者收了包養網多少啦 03/05 11:19
lolitass: 拜託不要亂教 你只要是對話當事人 錄音不用對方同意 只 03/07 02:12
lolitass: 要你的使用目的是法庭舉證用 就不會有問題 03/07 02:12
andy0526: 勞工局調解雖然成效不好,但是一定要先開,法庭調解等於 03/09 03:48
andy0526: 是訴訟了 03/09 03:48
av8d2124: 笑死,1214又來秀下限,每次留言看你被嘴實在是人生樂 03/13 12:26
alexantiy: 包養真亂 03/13 12:26
av8d2124: 趣之一,謝謝你來娛樂大家阿XD 03/13 12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