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上法盲很多 有沒有違法不一定 電子郵件是電磁紀錄 法律上稱無故取得而非偷竊 兩者有別 當初入職應該有給你看/簽過網路使用規則、電子郵件管理使用規範之類的東西 我這邊隨便貼一個 宜蘭縣政府員工電子郵件信箱使用規範 https://glrslaw.e-land.gov.tw/NewsContent.aspx?id=323 (二) 對使用本信箱所傳送之電子郵件,非經使用人同意,不得進行監控、編 輯或透露其內容。 但為配合犯罪偵查機關執行職務之需要,或郵件內容涉及侵害他人權利時所為之 必要檢查,不在此限。 這個就不能亂看,亂看就犯法 至於你們主管能不能看,去找公司規定 搞不好你的小主管不能看,大主管才有資格看 你的文章沒寫清楚,沒人知道到底能不能看 -----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-G9900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web.org.tw), 來自: 125.229.208.14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web.org.tw/Salary/M.1698394311.A.CC0
skyyo: 使用規則硬要說算協議?10/27 17:20
peter98: "必要檢查,不再此限"y10/27 17:36
xvited945: 隨便一個機關的使用規範跟法律有什麼關係?10/27 18:37
xvited945: 你先搞清楚什麼是法律再說10/27 18:37
xvited945: 哪一條法律10/27 19:23
MIJice: 學生妹被包養多嗎10/27 19:23
xvited945: 而且A的內部規範可以規定到B公司?到底誰法盲?10/27 19:24
xvited945: 使用規範就是有沒有故的其中依據,相關判例在哪裡?10/27 19:25
xvited945: 自己解釋得很開心,你以為你是大學者喔10/27 19:26
xvited945: 誰跟你求教啊,少往臉上貼金10/27 19:26
xvited945: 被打臉就黑單,怕成這樣,嗆完就跑的半瓶水10/27 19:27
SpyTime: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10/27 19:27
cityhunter04: 你有種去告公司啊!等你告贏再說……10/27 19:27
ultradev: 你說的是「犯法」耶,但這明明就不是法律10/27 19:28
blackhippo: 好了啦法盲10/27 19:30
kevinmeng2: 違法可能,提供參考,但這是告訴乃論,取決於他公司 10/27 19:53
kevinmeng2: https://bit.ly/49a5dNo 10/27 19:53
Toth: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10/27 19:53
UCCUplz: 樓上你貼錯了吧 10/27 19:56
UCCUplz: https://bit.ly/3FAKgxI 10/27 20:08
UCCUplz: 這篇可以參考一下 10/27 20:08
kevinmeng2: 看信本身很難構成違法,但極大可能在客戶端判斷個資 10/27 20:17
kevinmeng2: 保護有問題,加上ip 很容易就查出公司,造成失去合約 10/27 20:17
Asterix: 亞洲最大包養網上線啦 10/27 20:17
kevinmeng2: 等可能性問題,這部分就是商譽損失 10/27 20:17
skyyo: 謝謝UCCU分享 果然還是律師文章專業清楚 10/27 20:41
tsao1211: 噓的幾個人怎麼那麼激動 10/28 03:10
MeeToo: 法律沒禁止 但單位禁止 違反單位規定算違法嗎? 10/28 09:52
GoGoJoe: 明顯就違反刑法315-1 10/28 09:56
AdamShi: 我哥上包養網被我抓包.. 10/28 09:56
holanet: 在公司使用公司的資源(網路、電腦、手機..等等)盡量避 10/28 10:02
holanet: 免露出不必要的訊息,因為你不知道公司的MIS會做什麼事情 10/28 10:03
holanet: 有些公司連你有沒有使用USB傳輸什麼機密資料都會監控了 10/28 10:05
holanet: 在公司就乖乖的做事,時間到就下班,以免法務找上你 10/28 10:08
sazabijiang: 你的主管怎麼不會是使用人之一 10/28 11:24
lezabo: 有人包養過洋鬼子嗎 10/28 11:24
sazabijiang: 除非這間公司的人資或者資安沒經驗,不然怎麼可能 10/28 11:30
sazabijiang: 連這種基本的資料洩漏防護都沒做,任由員工把資訊 10/28 11:31
sazabijiang: 攜出公司卻沒有監控機制?ISO27001那關就不會過了阿 10/28 11:32
cityhunter04: 原po就夠奇葩了,你更厲害!老闆請到你們,真的要 10/28 14:21
cityhunter04: 去拜拜了! 10/28 14:21
silberger: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10/28 14:21
skyyo: 好喔 貴法神大大考上警特了沒啊 10/28 15:44
RINPE: 偷偷稽查XD 10/28 15:44
skyyo: 警特考生法神劈頭就罵全板法盲 是我們法盲的榮幸 10/28 15:47
RuriRuri: 這篇才是正解,公司窺視員工信箱其實是在妨礙自己業務 10/28 15:51
Yisai: 隨意監看也意味著主管可能洩漏客戶個資導致公司損失,就看 10/28 16:45
xayile: 有人被洋鬼子包養過嗎 10/28 16:45
Yisai: 公司怎麼判斷 10/28 16:45
skyyo: https://reurl.cc/a4Rr43 10/28 17:36
skyyo: 在國考版只討論監所警特 零討論律師 還罵我抹屎 我尊稱您法 10/28 17:42
skyyo: 神 關心您有沒有考上警特 真的好難過 10/28 17:42
skyyo: 哎 剛剛還難過到笑了 警特考生法神竟然罵我 10/28 17:59
cazo: 到底要多有錢才會想包養 10/28 17:59
skyyo: 好的 恭賀警特考生法神考上中油消防初等 10/28 18:13
skyyo: 武林至尊 中油消防 號令天下 莫敢不從 警特不出 誰與爭鋒 10/28 18:14
skyyo: 對您的尊敬 猶如我銀鈴般的笑聲 綿延不絕 又有如我大爆笑的 10/28 18:16
skyyo: 笑聲 一發不可收拾 10/28 18:16
tttttttiger: 實務上幾乎不可能發生的例外也拿出來講,看你這法匠 10/28 21:40
izilo: 包養SD = aSugarDating 10/28 21:40
tttttttiger: 在鬼扯也夠好笑。另外,要說奴還輪不到6-7年級,你 10/28 21:40
tttttttiger: 爸媽那一代才是奴性的極致 10/28 21:40
xvited945: 問判例原po就是拿不出來,原來是考過超好考的警察特考 10/29 08:01
xvited945: 就忽然覺得自己可以評論所有法律啦? 10/29 08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