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medama: 就給他告啊 沒偷的話不用怕 01/03 17:15
推 YCTING: 竊盜罪有其成立要件 請老闆去報警 01/03 17:23
→ leptoneta: 不用鳥他 老闆再傳訊息來就告他騷擾 01/03 17:24
推 pujos: 找一天你跟要轉讓給你東西那個客人,回去找老闆三方講清楚( 01/03 17:39
→ pujos: 記得錄音),千萬不要不當一回事,竊盜還好,怕是怕被扣業務 01/03 17:39
→ pujos: 侵占 01/03 17:39
推 pujos: 這種事絕對是要在進警局前就要處理完的,絕對不能放任自然 01/03 17:41
→ pujos: 案子真被送到檢方那去,有太多吃大便的可能,這事賭都不能 01/03 17:41
→ pujos: 賭 01/03 17:41
→ meteor780212: 今天客人去店裡同事有幫忙留聯絡方式了,但老闆說是 01/03 17:48
→ meteor780212: 找人串通的 01/03 17:48
→ meteor780212: 另外業務侵占不是要從事業務行為才會是嗎? 不然 01/03 17:49
→ meteor780212: 頂多侵占而已 01/03 17:49
推 cityhunter04: 叫老闆提告啊!叫他提出證據…. 01/03 18:07
→ meteor780212: 我是跟朋友說如果金額不高就給對方,算是自己沒有 01/03 18:09
→ meteor780212: 依照兌換流程的懲罰 01/03 18:09
→ meteor780212: 但如果金額太高,就讓對方報警 01/03 18:09
推 gyqmo: 告人是權利,每個人都可以告別人 01/03 18:40
→ dong531: 這篇我只看到片面之詞而且又是什麼我朋友這種二手三手資 01/03 18:40
→ dong531: 訊,首先有偷沒偷一翻兩瞪眼,當初怎麼算的公式列出來驗 01/03 18:40
→ dong531: 算一清二楚,不知道在那邊可能、好像什麼的有什麼用?再 01/03 18:40
→ dong531: 來沒依規定領取看起來是客觀事實,叫你朋友自己去想清楚 01/03 18:40
→ dong531: 自己做了什麼,再決定要怎麼解決 01/03 18:40
→ dong531: 行得正坐得直就叫老闆去告,沒有偷根本不用怕 01/03 18:42
→ Soulimana: 單方說法 自己有沒有做自己懂 沒做就不用擔心 01/03 18:55
→ meteor780212: 我朋友說她覺得沒換錯 但後面對方這樣說才產生疑惑 01/03 18:56
→ meteor780212: 老闆是說沒照流程換就算是偷竊 01/03 18:57
→ meteor780212: 說應徵工作第一天員工守則上面有寫兌換流程規定, 01/03 18:59
→ meteor780212: 但那個當天簽完名對方就收回去了... 01/03 18:59
→ Soulimana: 另外竊盜是要怎麼證明精神損失?我是沒看過成功案例啦.. 01/03 19:01
→ meteor780212: 我朋友說她認為沒算錯,是因為對方這樣說才對數量 01/03 19:03
→ meteor780212: 產生疑問 01/03 19:03
→ Soulimana: 其實就你說的那樣 金額不高就付錢了事 高就法院見 01/03 19:38
→ Soulimana: 反正精神賠償老闆是不用想啦... 01/03 19:39
推 gamer: 你朋友覺得自己沒有就讓他告吧,公訴要成罪沒哪麼簡單 01/03 22:09
→ gamer: 跟流程什麼的都沒關係,偷竊要有偷竊犯意 01/03 22:10
→ gamer: 同理侵占也是。如果你朋友沒有偷竊或侵占犯意,只是單純流 01/03 22:11
→ gamer: 程疏失哪就只是民事的問題,民事的問題就看誰要舉證了 01/03 22:12
→ gamer: 民事就算告輸,最多也就是返還不當得利而已 01/03 22:13
→ meteor780212: 我是跟我朋友說這種涉及金額不高,可以順便走走警 01/03 22:57
→ meteor780212: 局法院當個經驗,就算不小心遇到法官判成立,也不會 01/03 22:57
→ meteor780212: 多嚴重,頂多役科罰金而已 01/03 22:57
推 UCCUplz: 讓他告啊 告得起來再說 01/04 00:13
→ UCCUplz: 精神賠償這種話也說得出來 01/04 00:13
推 gamer: 偷竊會不會被起訴甚至會不會判刑跟金額無關,順手牽羊就算 01/04 00:49
→ gamer: 是路邊的回收物都有人因為犯意明確被起訴的。反而你如果初 01/04 00:50
→ gamer: 犯加上犯後態度良好又有和解的話,就算是幾千或幾萬也有可 01/04 00:51
→ gamer: 能緩起訴或緩刑。但如果你朋友講的都是實話,他根本就不用 01/04 00:51
→ gamer: 緊張,刑事犯罪處罰的是故意犯,必須很明確就是想偷走才會 01/04 00:52
→ gamer: 被起訴 01/04 00:52
→ pujos: 想太多,送檢方拚的就是運氣而已沒有什麼很明確才會OOXZ 01/04 01:05
→ pujos: 去查一下偷吃兩顆茶葉蛋,業務侵占,減刑減到頂,最後易科 01/04 01:07
→ pujos: 罰金九萬的故事 01/04 01:07
→ pujos: 高機率可能檢方就簽掉,問題是你倒八輩子黴遇到一個給你送 01/04 01:10
→ pujos: 的,樂子就大了,不要信什麼沒有要偷什麼就不用怕那套,現 01/04 01:10
→ pujos: 實世界不是這樣運作的 01/04 01:10
→ pujos: 業務侵占不減刑,基本開銷六個月,可以易科罰金啊,承惠18 01/04 01:12
→ pujos: 萬,兄弟你多大心,要跟他拚這一條 01/04 01:12
推 pujos: 什麼叫明確,就是檢查官“覺得”你有或沒有,其他都豪洨的 01/04 01:18
→ pujos: ,這叫就明確 01/04 01:18
→ pujos: 很不巧,我國只要起訴,你至少9成機率GG,你一定要記住,起 01/04 01:28
→ pujos: 訴率、定罪率整體來看只是一個數字,事不關己時,可以形容 01/04 01:28
→ pujos: 詞來敘述,但是你個人遇到時只有0%跟100% 01/04 01:28
→ pujos: 當然啦,口袋有錢可以隨便罰,那當我沒說,都是小事 01/04 01:29
→ pujos: 你真的那麼有把握檢方問詢的時候他會去?去了他供述100%是 01/04 01:36
→ pujos: 對你有利的證詞?? 01/04 01:36
→ pujos: 多想兩秒吧,我只能這樣建議 01/04 01:36
→ Sniqow: 對方就讓我朋友自己去櫃檯兌換人就先離開。你送人禮物會這 01/04 07:37
→ Sniqow: 樣? 01/04 07:37
→ meteor780212: 我以前去湯姆熊玩遊戲就是這樣送人的呀!我只是想 01/04 09:12
→ meteor780212: 玩遊戲,沒想換東西 01/04 09:12
→ dong531: 湯姆熊兌換規則及對員工的規範跟你朋友的公司一摸一樣嗎 01/04 10:29
→ dong531: ? 01/04 10:29
推 karkkunt: 就算真的是算錯也不會是偷竊 01/04 11:47
推 MagicYif: 不用鳥他 要是敢扣薪告他勞基法 01/04 13:20
推 catherine213: 讓他告啊 01/04 16:10
推 nora119: 讓他告 不用怕 01/04 16:30
推 features: 想清楚欸 業務侵佔不便宜哦 01/04 18:13
推 a809b43376: 就給他告 怕什麼怕 清白的順便告他誹謗 01/04 18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