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yokann ( )
標題[新聞] 知名藥廠已婚負責人性騷女下屬 貼耳低語
時間2024-09-10 00:06:14
新聞標題:知名藥廠已婚負責人性騷女下屬 貼耳低語「好好照顧妳」賠10萬
新聞內容: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某知名藥廠已婚男姓負責人對女下屬自稱道德感很低,數次言
語性騷擾稱「會好好照顧妳」,被拒後竟還對女方評定「試用期不通過」,案經女方提告
,台北地院命負責人應賠償10萬元。
女下屬告訴北院,去年她經負責人寫推薦信,成功進入藥廠工作,試用期為6個月,然就
在她到職後,負責人先約她吃牛排也對示好,有一次兩人一同到醫院拜訪醫生,負責人還
說會可以好好照顧她。
女下屬表示,去年10月底,兩人一同赴北京出差並餐敘後,負責人
突然在她耳邊輕輕提到
「我一定會好好照顧你」,兩天後,負責人一邊稱讚她漂亮,一邊說她很像自己喜歡的王
心凌,還不斷強調「我能力很強,妳是我的菜,真的很喜歡妳,
雖然我已經結婚,但是道
德感很低,可以好好照顧妳」。
女下屬後來對負責人起戒心,除拒絕與負責人一同去外地開會,也開始冷淡以對,卻換來
負責人決定
對她評定「試用期不通過」並解雇,她決定對負責人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。
否認賠償責任的負責人解釋,是女下屬工作表現不佳,自己才不讓她通過試用期,女下屬
卻開始進行一連串的報復行為,屬刻意渲染抹黑,她還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,然經公司
調查申訴並未成立,她卻繼續提起本件求償,甚至上網公開發文。
北院根據雙方友人阿明的證詞得知,負責人確實會對女下屬講一些類似我覺得你不錯,我
蠻喜歡妳的,有無機會在一起這樣的話;阿明也說:「對話裡面可以明顯感受女方受到委
屈,不知所措,或不知如何處理」,還有一次是男方對女方說「要不要跟我在一起,我會
對妳很好」。
北院因而認定負責人確實有性騷擾的行為,判應賠償女下屬10萬元;可上訴。
新聞連結:
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4794960
心得:
這種算是標準的透過權勢性騷,結果也只有賠償十萬元,已經算很輕的了...
應該要更重一點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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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web.org.tw/WomenTalk/M.1725897976.A.9D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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