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terry5566 (泰瑞56)
標題Re: [心情] 為了遺產整個家都散了
時間2024-09-11 08:11:06
※ 引述《ericaliu23 (喊咖係)》之銘言:
: 曾經以為不會發生在我家的八點檔情節
: 如今每天都在上演
: 經歷這些事才知道,有些看似友善的人
: 說不定只是還沒有露出真面目而已。
: 起因是年初爺爺的過世
: 老人家有立遺囑
: 想把名下的所有遺產跟土地全數傳給兒子,也就是我舅舅
不是阿,看半天,只有我發現
爺半天結果不是爺爺是外公嗎?
爺爺生的兒子對你來說叫叔/伯喔
你都稱他爺爺半天表示你們根本不親?
既然如此說生前多照顧?我是不太信啦
但,一碼歸一碼,再怎麼不親
法律的主張是生前有凌虐、棄養等事實
並且有人提出相關事證經法院認定者
除此之外,特留份都是具備法律依據
既然看到文末都差不多撕破臉了
我不懂有啥好顧忌的,我有個好理由
說「拿個特留份作為我跟爸爸的聯繫」
特留份比例不高好嗎查一下?
要我我一定拿,無關性別跟照護
至於[爺爺]也就是所謂的外公
除非遺囑有竄改之餘,否則尊重死者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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