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仲男「框」酒店公關小姐出場硬上 強制性交判刑4年 聯合報/ 記者 王長鼎/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從事房仲業陳姓已婚男子2年前在台北市1間酒店「框」公關小姐出場帶返家,不顧 小姐無性交易意願硬上性侵得逞,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,可上訴。 判決指出,已婚的陳姓男子2023年8月8日父親節凌晨與友人前往台北市松山松1間高級便 服酒店消費,點檯「框」1名酒店公關小姐陪酒,當天清晨6時要求公關小姐及酒店代駕司 機送其返回新北市住處,清晨7時許抵達陳男住處樓下,因陳男堅持公關小姐扶上樓,公 關小組只好禮貌性表示可送至1樓電梯口,並要求代駕司機在樓下大門口等候一起離開。 豈料電梯門一打開,陳男強行將人拉進電梯帶上樓,進屋後再以體型優勢站在陽台擋住去 路,不顧公關小姐出言拒絕及打電話向公關行政人員求救,仍強行拉進臥室性侵得逞。受 害公關小姐離開後立即向公司哭訴,當天上午由酒店人員陪同前往醫院驗傷後至警局提告 。 「他帶我回他家。」酒店行政人員出庭作證表示,當天上午7時14分接到受害公關小姐求 助電話,人還沒進陳男家裡,她說「不行,只能送門口,不能進去家裡。」7時18分再度 通話時,人已經在陳男家裡,還說陳擋在陽台不讓她離開,酒店行政人員要她趕快找機會 離開,但自7時20分起至7時39分間,共撥打高達26通電話均無人接聽,代駕司機也有聯繫 酒店行政人員並說,陳男走到電梯門口之後,就把人拉進電梯裡,因不清楚人被帶至幾樓 便不敢亂報警。 陳男辯稱雙方為合意性交,因性交後被索取性交易費用,因不願給付才遭酒店小姐挾怨報 。法官認為陳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,且態度惡劣,迄今未與受害人達成調解,日前依強 制性交罪判刑4年,仍可上訴。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7/8852069?from=udn-catelistnews_ch2 如果找房仲自己所述, 是被索取性交易費用遭拒狹怨報復, 前幾年房仲賺到流湯,連這個都要省喔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web.org.tw), 來自: 42.77.26.14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web.org.tw/home-sale/M.1751779187.A.159
CCOOGG: 酒店小姐顏值都很低落 為了這個被關 仲仲腦袋真的有問題 07/06 14:00
mypower: 妹的要打炮花錢就好,框的錢夠打了吧 07/06 15:40
conanist: 會不會他誤以為框的錢包含炮錢 07/06 20:53
Justinchen: 就是以為框出去可以打炮 結果對方不要 才想用騙+強的 07/07 07:20
physicsdk: 可憐哪 社會敗類 07/07 10:34
lucifero: 這個仲仲實在很傻 真的不知道是誰誆誰 07/07 11:19